要還原和氏璧的真相,應該要從中國玉文化為出發點Chinese Jade Culture is essential to explore the truth of the legendary Ho’s Bi

本文嘗試從文獻記載, 推論可能的情況:

《韓非子》:

和氏:

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,奉而獻之厲王,厲王使玉人相之,玉人曰:「石也。」王以和為誑,而刖其左足。及厲王薨,武王即位,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,武王使玉人相之,又曰「石也」,王又以和為誑,而刖其右足。武王薨,文王即位,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,三日三夜,泣盡而繼之以血。王聞之,使人問其故,曰:「天下之刖者多矣,子奚哭之悲也?」和曰:「吾非悲刖也,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,貞士而名之以誑,此吾所以悲也。」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,遂命曰:「和氏之璧。」

重點在”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,遂命曰:「和氏之璧。」”理其璞而得寶係指將玉璞加以雕琢成玉璧, 春秋戰國時期的楚國玉雕水平甚高, 玉璧的形制是確定的, 出土玉璧也不少, 和氏璧的紋飾刀工, 應該符合楚國玉璧的特色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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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
廉頗藺相… :

秦王坐章臺見相如,相如奉璧奏秦王。秦王大喜,傳以示美人及左右,左右皆呼萬歲。相如視秦王無意償趙城,乃前曰:「璧有瑕,請指示王。」王授璧,相如因持璧卻立,倚柱,怒髪上沖冠,謂秦王曰:「大王欲得璧,使人發書至趙王,趙王悉召群臣議,皆曰『秦貪,負其彊,以空言求璧,償城恐不可得』。議不欲予秦璧。臣以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,況大國乎!且以一璧之故逆彊秦之驩,不可。於是趙王乃齋戒五日,使臣奉璧,拜送書於庭。何者?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。今臣至,大王見臣列觀,禮節甚倨;得璧,傳之美人,以戲弄臣。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,故臣復取璧。大王必欲急臣,臣頭今與璧俱碎於柱矣!」相如持其璧睨柱,欲以擊柱。秦王恐其破璧,乃辭謝固請,召有司案圖,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。相如度秦王特以詐詳為予趙城,實不可得,乃謂秦王曰:「和氏璧,天下所共傳寶也,趙王恐,不敢不獻。趙王送璧時,齋戒五日,今大王亦宜齋戒五日,設九賓於廷,臣乃敢上璧。」秦王度之,終不可彊奪,遂許齋五日,舍相如廣成傳。相如度秦王雖齋,決負約不償城,乃使其從者衣褐,懷其璧,從徑道亡,歸璧于趙。

這段話的重點有二:
1.”趙王送璧時,齋戒五日”: 古代玉璧係祭天禮器, 使用玉璧, 必須齋戒沐浴, 如果是玉璞或鑽石, 應該是沒有必要齋戒五日的.
2. “乃使其從者衣褐,懷其璧,從徑道亡,歸璧于趙”: 這句話表明了和氏璧的尺寸, 直徑不可能大於人身直徑, 否則無法懷其璧而不被發現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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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富建:和氏璧可能是独山玉 卞和可能是南阳人

和氏璧可能是独山玉,其主要观点与论据如下:
  第一,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楚,木也。”荆又叫楚,是一种灌木。王筠《句读》:“谓荆一名楚也”。以字从艸,故云木。蓋此物不大,故从艸。好野生,故楚从木。”
  《说文解字》又曰:“楚,野木。从林,疋声。”一名荆也。即:楚,野生的树木。另一名称是荆树。《段注》作“一曰”。段氏曰:“艸部‘荆’下曰:‘楚木也。’此云:‘荆也’。则异名同实。”
  显然,汉语中的楚,为形声。从林。木名。即牡荆。落叶灌木或小乔木。枝干坚劲,可以作杖,编制箩筐。《诗·周南·汉广》:“言刈其楚。”
  也就是说,春秋时期的楚地,也即荆地,楚国也即荆国,楚山也即荆山。因此,楚人(荆人)卞和所发现的璞玉也就只能是指楚国(荆国)所产之玉了。

  第二,我们知道,发现和氏璧的人是卞和,而卞和是楚国人,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实事。无论是史书记载还是现代勘查都表明,当时卞和生活的楚国疆域,除南阳独山玉外,尚无发现任何地方产玉,特别是有名玉产出。那么楚人卞和的璞玉可能性最大的应是他居住之地,因而得到独山玉也就顺理成章了。